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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5031号 建议答复的函

2024-07-31

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5031号 建议答复的函

吉美才让代表 :

您提出的“关于支持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的建议”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一、优化资源配置方面。近 年来,全省卫生健康 系统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求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,不断拓宽民营医院发展空间。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,简化审批程序,拓宽社会办医服务领域,不断激发社会办医的内在活力。我省目前有 民营医院 1 28 家,占全省医疗机构的 52.9%,有效补充了全省 医疗卫生资源,形成了多元化办医格局,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多样化需求。同时,制定 印发《青海省促进和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若干措施》,鼓励民营医院加入全省 各类 医联体,明确功能定位,错位发展,形成全社会医疗合作管理体系。

二、民营医院政策支持方面。省卫生健康委 对民营医院在政策支持上 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,支持 民营医院 建设 7 个临床重点专科,提升民营医院临床专科服务能力。支持 民营医院积极参与 开展“三新”项目,每年支持民营医院 1— 2 项“三新”项目,积极开展新技术、新业务,提高临床诊治能力和科研水平。在职称评定、学术交流、评优评先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,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 民营医院 培养培训医务人员,鼓励民营医院积极参加转岗培训、各类技术培训等,支持民营医院承办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(培训),提高民营医院医务人员技术水平。

三、强化全省民营医院管理方面。为推进我省民营医院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,鼓励民营医院参与等级评审,目前 已有 9 家民营医院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,民营医院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显著提升。组织开展民营医院专项 检查 工作,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属地各级各类 民营医院,深入查找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,并督促认真抓好 整改,不断提升民营 医院 管理能力。

下一步,我委将继续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为目标,加强民办医疗服务体系建设,指导各地做好社会办医鼓励引导和规范管理等工作,推动社会办医健康发展。

感谢 您 对 全 省 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 支持!

联系人: 高振婕 联系电话: 0971— 8231313

青海省卫生健康委

2024 年 7 月 3 1 日

(信息公开形式: 主动公开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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